有法律依據,只是各地規定不同。
比如,《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首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滿足建筑結構、消防等安全要求;
(二)應當經增設電梯單元全體業主住戶同意,同時應當經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本小區總建筑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本小區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一致同意;
(三)增設電梯影響相鄰業主通風、采光、日照、通行等權益的,申請人應與受影響的相鄰業主協商達成一致;
(四)增設電梯單元全體業主住戶一致同意就以下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1.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
2.電梯運行、維護保養、修理、檢驗檢測、管理等費用的分擔方案;
3.電梯使用單位主體確定;
4.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預案。
擴展資料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
第九條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首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滿足建筑結構、消防等安全要求;
(二)應當經增設電梯單元全體業主住戶同意,同時應當經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本小區總建筑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本小區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一致同意;
(三)增設電梯影響相鄰業主通風、采光、日照、通行等權益的,申請人應與受影響的相鄰業主協商達成一致;
(四)增設電梯單元全體業主住戶一致同意就以下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1.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
2.電梯運行、維護保養、修理、檢驗檢測、管理等費用的分擔方案;
3.電梯使用單位主體確定;
4.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預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