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測器投入運行工作后,應每隔1年全部清洗一遍。
清洗與骯臟程度無關,清洗劑使用純四氯化碳較好,積塵、煙霧溶膠、吸附油膩等可以一次洗掉。乙醇也可以,但只能除塵和洗去部分溶膠。專業清洗劑是廠家撈錢的幌子,可用,但效果一般卻很貴。
探測器投入運行工作后,應每隔1年全部清洗一遍,并應對必要的功能進行測試,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火災探測器清洗流程:
具體清洗流程如下:進廠 →初步檢測→不合格部分通知甲方并告知原因→合格部分解體→清洗→烘干→組裝→檢測調試→老化→復檢標定→貼合格證→包裝→出廠→安裝→測試。?
拆取:按圖紙或被清洗方要求拆取指定部位探頭帶回清洗車間進行專業清洗工作。每天拆取數量與甲方協商決定,甲方派專人協調工作。?
清洗:不含電子元器件的部件利用超聲波清洗器在純凈水中清洗。電子主板利用電子清洗濟噴灑初步除塵后再利用超聲波清洗器在消防設備專用清洗液中清洗。?
烘干:各部件在 50~60℃的熱風中烘干。組裝:各部件按順序組裝并復原探頭。?
測試:利用火災探測器檢測儀進行性檢測,測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
老化測試:利用“通用火災探測器測試儀”初步加電測試探頭的老化程度,判斷探頭的可清洗性。測試合格的探頭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清洗。?
安裝:由于安裝部位的改變,現場編碼型探測器的地址碼需重新按特定地點進行設定與主機原程序相適應。?
調試:由于地址碼開關接觸不靈敏個別探頭需重新撥碼調試,以消除主機對探頭的故障報警。?
檢測:系統調試合格后運行三天以上確保無故障后,方可進行探頭的火災報警檢測。
煙感清洗、火災探測器清洗
火災報警系統煙感探頭清洗的必要性:
1、清洗依據
根據國家標準GB50166-9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第4.3.3條的規定:探測器投入運行工作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應對相應的閩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用。
2、煙感探頭的簡單工作原理
無論是什么型號的煙感探頭都是檢測煙霧的濃度而達到一定的閩值觸發報警的,目前市場上的煙感探頭大都采用“阻擋”的原理實現的,在探頭的感煙部位有一發射裝置和一個接受裝置(離子或者光束),在運行過程中發射量始終恒定,正常狀態下接收量也相對恒定。一旦發生火災,有煙霧存在,煙霧進入檢測裝置阻擋了接收裝置的接收量,從而引起接收量的一個偏差而觸發報警信號。
3、煙感探頭需要清洗的原因
探頭的工作原理可以看出只要形成阻擋的因素都可以導致接收量的偏差,即可以觸發報警信號。這就是有時塵土和蒸汽也可以導致火災誤報警的原因。在正常的運行過程中,積年累月,探頭的感煙部位都會積聚灰塵,相當于發射量減少,而正常狀態下的穩定量也相對減少,使報警探頭的靈敏度大大降低。為了能起到早期發現火災的目的,因此需要即時的清洗探頭。一般情況下在灰塵較多的環境里,建議煙感探頭每兩年清洗一次,也可視環境狀況而定。
4、煙感探頭清洗的必要性
火災的破壞性與時間有著最為直接的關系,越早期的發現火災,就會在最大程度上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靈敏的煙感探測器是最為有效的保證。從另一個角度考慮,如果聯動系統處于自動狀態下,誤報警就會造成很大的麻煩,使得聯動裝置啟動,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