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房產經紀人:
簡單的講就是成為中介機構的加盟合作人,自己開拓市場的經紀人。獨立經紀人和公司之間是合作關系,擁有自由空間。不需要坐班,自由開展業務。獨立發展資源網絡與客戶群,建立自己的信息庫。代理買家、賣家,相互合作。結合加盟機構品牌打造個人品牌。
獨立房產經紀人從本質上與門店業務員相比不是在為中介公司打工,獨立房產經紀人可以自由支配工作時間,在業務成交收入上肯定也能有較高提成。在工作性質上是與私人律師相似,可以采用自己成立經紀事務所,也可以與中介公司合作。
在國內,一個經紀人要真正做到全部業務開展流程中自己全部掌握還是有難度的。普遍現有的獨立房產經紀人會采用合作的方式:在自己積極開拓信息源的同時拿自己能掌握的信息與別人(中介公司、別的獨立房產經紀人)配對,共同完成交易后分配傭金。
1、如果房地產開發商或業主與美國房地產經紀人簽訂的契約為獨家銷售權契約(Exclusive Rightoosetl Listing),則不論是否由經紀人提供的服務,只要在契約有效期內完成房地產銷售,賣方都必須向經紀人支付傭金。
2、如簽訂獨家代理銷售契約(Exclusive Agency Listing),在契約有效期內,獨家代理經紀人如完成出售則得到合同傭金,業主自行出售則不必付給經紀人傭金。
3、如采取公開銷售契約(Open Listing),則所有的經紀人均可設法代售,實際銷售經紀人均可獲得傭金,同時業主也保留自己銷售的權力。除此之外還可選擇凈值銷售契約、聯合銷售契約和優先選擇契約等。
擴展資料:
“獨立經紀人”這一經營模式源于美國,經過60多年的發展完善,如今暢行歐美國家。北京、上海等地在幾年前率先推出獨立經紀人概念,并在市場中贏得好評,如今在全國迅速推開,成為中介行業發展的趨勢,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的市場,將會是多種中介模式并存合作共同發展的局面。????
據了解,在美國,有85%的房屋交易是通過獨立經紀人來完成的,獨立經紀人在國外其他地區都是一種渴求的職業,也是受到很多交易人尊重的職業。同時,獨立經紀人的職業令人羨慕,收入頗豐。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獨立房產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