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后,到長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處報送以下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二、審核
企業材料文審合格后,即可在20個工作日發進行現場核查。
三、發證
現場核查合格后,即可在60個工作日內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擴展資料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四十一條 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食品生產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的,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食品生產許可頒發、許可事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許可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記入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參考資料來源:長春市人民政府-生產企業如何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