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車道直行算違章,屬于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具體扣不扣分要根據在何種道路上行駛而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當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如果是直行車,進入了左轉或右轉車道,電子眼同樣會馬上進行抓拍。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
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03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交通法規-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