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委全稱是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主要職責是:
1、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目標運行;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向國務院提出意見和建議。
2、組織擬定、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系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并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3、組織擬定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并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4、指導委管國家局擬定行業規劃和行業法規;制訂電力(含水電)、醫藥、黃金的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實施行業管理。
5、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納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的總量平衡;
研究擬定利用外資有關政策,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制訂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并進行監督;提出工業、商業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研究制訂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并實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實施當年的企業海外投資規劃。
6、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擬定規范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法規、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并組織調控;
組織擬定和協調內外貿政策和進出口政策,商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編制關系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劃,根據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計劃調整并向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備案;協調外貿貨運;承辦國家繭絲綢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7、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宏觀管理和指導,規范企業行為規則;研究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8、研究擬定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政策、法規;提出需由國務院派出稽察特派員的國有企業名單,審核稽察特派員提出的稽察報告。
9、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制;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10、指導全國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11、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負責人事管理和機關黨的工作。
12、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國務院的規定,管理國家國內貿易局、國家煤炭工業局、國家機械工業局、國家冶金工業局、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國家輕工業局、國家紡織工業局、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擴展資料: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為國務院組成部門。2003年3月1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撤消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設立商務部,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
其主要職能是:
國家經貿委負責宏觀調控近期國民經濟運行和國家計委分工,國家計委負責全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國家經委負責組織年度計劃的執行和協調。
國家計委負責確定基本建設的建設規模、投資的使用方向和大中型建設項目,負責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論證,有關項目之間的銜接平衡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設計計劃任務書的審批,負責組織資源勘探規劃、區域規劃、流域規劃、路網航道規劃、農業經濟區劃的編制工作。
國家經委負責組織和審查項目的設計、施工和建設管理,調配建設物資,組織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和基本建設方面的標準規范以及立法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