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在人類思想史上,馬克思第一次對人的本質作出科學界定: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是對人的理解問題上的實體主義思維方式的超越,它要求從人與他人的“主體間”關系中來規定和理解人。
也即是說,它要求從“關系”而不是從“實體”出發對人的現實存在進行規定,具體的、歷史性的社會關系將融解和揚棄人的“普遍本質”,也將融解和揚棄孤立“自我”的實體化,同時又試圖把人的“個性”與“普遍性”內在統一起來,實現對人的具體的、歷史的理解。
擴展資料:
馬克思還進一步批判了費爾巴哈的抽象的人性論,特別是其關于人的本質的看法;并給出了馬克思主義關于人的本質的經典界說,即“人的本質并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馬克思在此強調了人的本質在于其社會性,人總是處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的,故人的本質也是具體的、歷史的。他認為應從社會的、實踐的角度來理解人及人的本質。
不僅如此,對社會生活本身也應從社會實踐的角度來理解,因為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