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就可以拿到。
現公安局推出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包含大幅壓縮臨時居民身份證辦證時間。進一步提升辦事效率,開展臨時居民身份證在基層派出所現場制發工作,將申領流程簡化為當場受理、現場制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擴展資料:
其他相關規定:
2005年6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78號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發布的《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該辦法還規定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簽發的有關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臨時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青年網-辦理臨時身份證立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