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沒有年報情節不嚴重的不進行罰款,但是會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
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企業“年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等,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機關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
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并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機關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在3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超過3年未履行的,工商機關將其永久列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年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