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會保險斷了大半年,可以繼續上。不過斷的時間越長,對于以后養老保險的領取影響越大,還有其它方面的影響,具體參考如下 一、社保中斷繳費,主要影響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1、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退休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就可以正常領取養老保險金;但北京市的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原則,由于社保中斷期間不計入工齡,中斷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少,最后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少。 2、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險不同,涉及醫療費用報銷問題,受中斷繳費的影響比較大。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現收現付”制,也就是說不管參保者曾連續繳費多少年,一旦中斷繳費,斷保期間將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療費用不能報銷。另外,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就可以享受退休醫療待遇。 二、社保中斷還會影響非京籍者在北京購房。 根據北京市的限購政策,非北京市戶籍家庭以繳納社保方式申請在京購房資格的,應自提出申請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在京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所以,社保中斷將會影響其資格認定,且補繳無效。自2012年12月18日起,北京市住建委規定,補繳社保在購房資格審核中不予認可。 補繳問題參考如下 一、非京籍 參保人員除“單位應繳未繳”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補繳社保,中斷后也不能以個人名義委托機構繳納社保費用。 二、北京市城鎮戶口 參保人員可以在斷保3個月內,個人委托當地的市級人才服務中心或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代為繳納。只能補繳1992年10月至2011年7月之間的社保,2011年7月后的社保不予補繳。斷保超過3個月即使轉到人才或職介,醫療保險也會有6個月的醫療觀察期,6個月繳費期間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是轉由單位繼續繳納的,沒有醫療觀察期。 【小提示:】辦理社保代繳業務,要先將檔案調到當地人才。具體流程為: 1、持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取調函 2、持調函到單位將檔案取出 3、持北京銀行借記卡、個人檔案等相關資料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屆時只要自己每個月將足夠的保險金額存入該借記卡即可,最低繳費金額為698.79元,其中包含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三項。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收取每月10元的檔案保管費。 ①、對于您說的累計15年,不能斷,續上還得補,上面解答已經說明【注意:15年主要是對養老保險規定的。退休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就可以正常領取養老保險金,若不滿15年,則不能領取養老保險】 ②、不明白,既然是累計為什么要補的問題參考如下 1、累計和補是不重復的 2、累計是對養老保險的一個時間統計,和限滿15年有直接關系。若斷了不補的話,這個15年標準的時間年限達不到,或補的晚了,延長的時間會更長。這個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影響自己的后半生生活質量的問題。 3、補交,只能補繳1992年10月至2011年7月之間的社保,2011年7月后的社保不予補繳【這個時間點問題必須注意】 ③、醫療保險, 是繼續上就可以生效,還是必須補繳才能生效,并且需要多久才能繼續生效,參考如下 1、非京籍 參保人員除“單位應繳未繳”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補繳社保,中斷后也不能以個人名義委托機構繳納社保費用。 2、北京市城鎮戶口,斷保超過3個月即使轉到人才或職介,醫療保險也會有6個月的醫療觀察期,6個月繳費期間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是轉由單位繼續繳納的,沒有醫療觀察期,立馬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