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上過大學,他1972年畢業于加利福尼亞州洛斯阿圖斯的Homestead高中,后入讀俄勒岡州波特蘭的里德學院,六個月后退學。他所學的專業不詳,但不是電子,他只是對電子感興趣。退學以后,他常到社區大學旁聽書法課等課程。
拓展資料:
1. 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1955年2月24日—2011年10月5日),出生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美國發明家、企業家、美國蘋果公司聯合創辦人。?
2. 1976年4月1日,喬布斯簽署了一份合同,決定成立一家電腦公司。1977年4月,喬布斯在美國第一次計算機展覽會展示了蘋果Ⅱ號樣機。1997年蘋果推出iMac,創新的外殼顏色透明設計使得產品大賣,并讓蘋果度過財政危機。2011年8月24日,史蒂夫·喬布斯向蘋果董事會提交辭職申請。
3. 喬布斯被認為是計算機業界與娛樂業界的標志性人物,他經歷了蘋果公司幾十年的起落與興衰,先后領導和推出了麥金塔計算機(Macintosh)、iMac、iPod、iPhone、iPad等風靡全球的電子產品,深刻地改變了現代通訊、娛樂、生活方式。喬布斯同時也是前Pixar動畫公司的董事長及行政總裁。 2011年10月5日,史蒂夫·喬布斯因患胰腺癌病逝,享年56歲。
4.?喬布斯生活在美國“硅谷“附近,鄰居都是惠普公司的職員。在這些人的影響下,喬布斯從小迷戀電子學。一個惠普的工程師看他如此癡迷,就推薦他參加惠普公司的“發現者俱樂部“,這是個專門為年輕工程師舉辦的聚會,每星期二晚上在公司的餐廳中舉行。在一次聚會中,喬布斯第一次見到了電腦,他開始對計算機有了一個朦朧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