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需要自己有車,根據軟件訂單來掙錢,多勞多得,出租車需要到出租車公司辦手續,駕齡條件審核比網約車嚴格,車是公司提供的,每個月除了自己在外面拉人掙的錢還要給出租車公司上交管理費,即份子錢。
網約車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簡稱,也是屬于出租車的一種,而專車是互聯網約專車平臺的一個統稱,是由打車平臺、政府共同認證,運送乘客的車輛,目前主要是通過手機登移動設備完成叫車訂單預約及支付的具有合法運營牌照的車輛。
兩者在服務方式,車輛標準和價格機制等方面存在明顯區別,巡游車噴涂、安裝專門的出租汽車標識,主要通過“掃馬路”方式巡游攬客,在機場,樞紐站場等站點候客,也可通過電話,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預約服務,網約車外觀顏色和車輛標識明顯區別于巡游車,不能“掃馬路”和站點候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服務。
1、接客形式
網約車不能巡游接客,只能通過網約車平臺接單,到達乘客的上車點接乘客再送達到目的地,而出租車是以巡游接客為主,但是出租車也能通過網約平臺接單,從這點看出租車的經營方式主要是巡游+網約。
2、出行保障
不管是網約車還是出租車,都是交通出行的一種輔助工具,如果出租車和網約車車輛手續齊全,司機上崗手續齊全,那乘客不管是選擇出租和網約車都是有保障的,這也是出行行業對乘客的一個基本保障。
1、出租車,供人臨時雇傭的汽車,多按里程或時間收費,也叫出租車,臺灣稱作“計程車”,廣東及港澳地區稱為“的士”,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一帶則稱為“德士”,出租車英文“taxi”為“taximeter”之略稱,即為“計程表”或 “里程計”。
2、網約車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簡稱。在構建多樣化服務體系方面,將出租車分為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
3、《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管理辦法》是為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簡稱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的運行管理工作,規范數據傳輸,提高網約車行業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 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等相關規定制定,由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于2018年2月26日下發,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網約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出租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