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兩證整合。所以只需去工商局注冊營業執照。
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擴展資料:
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
將原來由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該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稅務部門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實現工商和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實時共享。
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1月28日,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山西、安徽、廣東、陜西、寧夏、內蒙、江西和深圳已經實施了“兩證整合”,其他24個省市(含計劃單列市)已經完成了工商與稅務部門的聯調測試,在12月1日全部實施個體工商戶的“兩證整合”。
據了解,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作為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先行試點省市,截至11月28日,共辦理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217548戶,比去年同期增長23.8%,改革效果明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營業執照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稅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