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轉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右轉車輛全責。
2:如果是路口,直行車輛應讓進入路口正在左轉的車輛先行。
3:如果是同向并行行駛,不管是左轉右轉都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擴展資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因此,同樣允許通行的情況下,左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