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
引火源是發生爆炸的必要條件之一,常見引起爆炸的引火源主要有
1、機械火源:撞擊、摩擦產生火花
2、熱火源:高溫熱表面、日光照射并聚焦
3、電火源:電火花、靜電火花、雷電
4、化學火源:明火、化學反應熱、發熱自燃等
滅火的基本方法:
為防止火勢失去控制,繼續擴大燃燒而造成災害,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將火撲滅,通常有以下幾種方法,這些方法的根本原理是破壞燃燒條件。
1)冷卻滅火將可燃物溫度降到著火點以下。
2)隔離滅火將可燃物與氧氣、火焰隔離
3)窒息滅火一般氧濃度低于15%時,就不以維持燃燒。向火場灌注不燃氣體,如二氧化碳、氮氣、蒸汽等。空氣中水蒸汽濃度達到35%時,燃燒即停止。
4)化學抑制滅火抑制自由基的產生或降低火焰中的自由基濃度。常見的滅火劑有干粉和七氟丙烷,可有效撲滅初期火災。
擴展資料常見的引火源:
1、機械火源包括:撞擊、摩擦產生火花,如機器上的傳動部分的摩擦等。
2、熱火源包括:(1)高溫表面(2)日光照射
3、電火源包括:(1)電火花(2)靜電火花(3)雷電
4、化學火源化學火源有明火、化學反應熱等
影響著火點的因素:
在不同大氣壓下燃點也會有所變化,一般氣壓越低,燃點越高,如柴油機。柴油機正是通過將空氣壓縮,降低柴油的燃點,達到燃燒的目的。
將可燃物充分暴露在熱的表面之中,電熱金厲絲、輻射能源中很小的點火源(如中等電火花放電)都可能引起著火。
這里所列舉的點火能或溫度與著火所需的暴露時間之間往往存在一個倒置的關系。點火能強的著火快,較弱的點火源要求較長的暴露時間。強的點火源還能直接引起爆震現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燃燒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