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產稅的繳納是由國家規定的,是納稅人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六條: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征房產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