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車船使用稅可以在保險公司辦理交強險業務時繳納,車船稅具有征收面廣、稅源零星分散、納稅人多為自然人的特點,保險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是車船稅征收管理的新方式,有利于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
2018年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擴展資料
一、車船稅的征收范圍,是指依法應當在我國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
1、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二、中國國務院財政部門、稅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稅目范圍和稅額幅度內,劃分子稅目,并明確車輛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和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車船使用稅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北京:上交強險前須先繳納車船稅 否則不給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