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瑕疵指該房產有一定的缺陷,包括房屋質量上存在的問題、房屋權屬的問題等。房產瑕疵需要協商修正或者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商品房買賣司法》第十三條“房屋質量瑕疵”: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擴展資料:
解決房屋的瑕疵問題
在合同法中,對于買賣的物品存在的質量瑕疵,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
消費者如發現商品存在質量瑕疵,可以先行選擇要求出賣人對物品進行修理,出賣人拒絕修理或在修理后仍無法排除質量缺陷的,應認為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這樣既可以為修復缺陷創造條件,實現物品最大的利用價值,又節約了協商、訴訟等諸多成本。
在房屋買賣中,房屋的瑕疵主要包括數量瑕疵和質量瑕疵。購房者在查驗房屋時,一定要嚴格對照房屋出賣人交付給您的相關材料和購房合同,看是否有瑕疵問題。如果您發現有瑕疵問題,建議您請律師出面幫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