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廠房所設置的消防設施,如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來核算,沒有統一規定說什么場所上多大的水池,要計算
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1.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于2.5m/s;
2.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于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3.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內時,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筑物的距離仍須按規范要求保證,而消防水池與取水口或取水井間用連通管連接,管徑應能保證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積不得小于最大一(組)水泵3min的出水量。)
4.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