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想換物業公司要走的流程:
業主大會應當在更換物業公司前決定以下事項:
(1)業主大會的決議;業主大會決定另行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在做出決議后及時書面告知原物業管理企業。
(2)授權業主委員會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標;
(3)確定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
(4)授權業主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或由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后,由業主大會最終確定中標人。
擴展資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物業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