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扣抵額= (累計已完工程價值-起扣時已完工程價值)×主材比重
以后每次扣抵額=每次完成工程價值×主材比重 例:某工程合同價款為300萬元,主要材料和結構件費用為合同價款的62.5%。
例:某工程合同價款為300萬元,主要材料和結構件費用為合同價款的62.5%。
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為合同價款的25%。則:
預付備料款=300×25%=75萬元
起扣點=300-75/62.5%=180萬元
即:當累計結算工程價款為180萬元時,應開始抵扣備料款。此時,未完工程價值為120萬元
所需主要材料費為120×62.5%=75萬元,與預付備料款相等
擴展資料
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
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它是施工準備和所需材料、結構件等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國內習慣上又稱為預付備料款。
工程預付款的扣回:
起扣點T=P-M/N, P為承包合同總合同額 M為工程預付款數額 N為主要材料和構件所占總價款的比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程預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