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戶小孩在深辦理身份證需要的資料為: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扉頁(集體戶口簿無需提供),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由公安機關簽發的各類有效身份證件中的任意一種。
2、監護人證明材料(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申請人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不需提供,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監護人相關證明材料)。
3、學籍登記表或《在讀證明》,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
擴展資料:
一、申辦條件:
1、居民身份證須由本人提交申請,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應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申請人6周歲以下)或陪同申請,6周歲以上居民申請身份證須本人到現場(采集現場人像、指紋信息)。說明:未滿六周歲的公民,可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
二、收費標準
有效期滿換領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
收費標準: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的交40元。
三、申領證件
1、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采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2、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并交納證件工本費。
3、注意的是流動人口錄指紋要回戶口所在地辦理。
4、自助服務終端開通,實現的功能有戶籍政策查詢、辦理進度查詢、戶籍證明打印和身份證的補辦、丟失注銷。還可以辦理注銷證明和關系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鹽田公安分局-深戶及非深戶人員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