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決定》四十七條規定:
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客運班線及客運站,旅客應當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員查驗。旅客乘車前,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車票記載的身份信息與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簡稱票、人、證)進行一致性核對并記錄有關信息。
對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者票、人、證不一致的,不得允許其乘車。
擴展資料:
省際、市際客運班線的經營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單位、起訖點和中途停靠站點客運站,應當實行客票實名售票和實名查驗(以下統稱實名制管理)。其他客運班線及客運站實行實名制管理的范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售票時應當由購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記載旅客的身份信息。攜帶免票兒童的,應當憑免票兒童的有效身份證件同時免費申領實名制客票。
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實名購票的,購票人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旅客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并在取票時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