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的排氣量。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17284—1998)》的標準,部分燃油助力車應是非機動車(帶腳蹬,氣缸容量32CC以下),但是,一些大排量的燃油助力車屬于輕便摩托車(氣缸容量32~50cc)。”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17284—1998)》中對“輕便摩托車”的界定為:
“無論采取何種驅動方式,最大車速不大于50公里/小時,若使用內燃機,其排氣量不大于50毫升的兩輪或三輪車輛。”按此規定,若使用內燃機,其排氣量不大于50毫升大于32毫升的兩輪或三輪車輛也屬于機動車,
而排氣量大于五十毫升的屬于摩托車。所以,排氣量小于50CC的助力車可以不用辦理行駛證但必須要有駕駛證,排氣量大于50毫升的摩托車應主動辦理行駛證和駕駛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助力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