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比如,2012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1、內資企業匯算清繳期限
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后四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
2、外資企業匯算清繳期限
納稅人應當在這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并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
3、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匯算清繳期限
投資者應當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終了后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30日內,投資者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并附送年度會計決算報表和預繳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擴展資料
匯算清繳對象
凡財務會計制度健全、帳目清楚,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齊全,核算規范,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經稅務機關認定適用查帳征收的企業,均應當在年終進行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其適用對象具體包括:
1、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內資企業或者組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及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組織。
2、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和雖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3、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