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志愿者沒有簽訂合同就可以放棄不去,現在西部計劃、西部志愿者已經成為一個品牌、一種崇高奉獻精神的代名詞!根據全國項目辦《關于印發<2010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金獎、銀獎及銅獎獎章頒授工作不再進行。2010年起,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志愿者不再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金獎、銀獎及銅獎獎章。
與以往一年不同,自2010年開始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全國項目辦于2011年1月15日前將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單和電子數據庫(包括地方項目)報送教育部有關部門。
與以往一年不同,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愿者優惠政策必須保持一致,具體政策規定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
擴展資料
經費保障
1、志愿者補貼。志愿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同時根據所在服務地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按照人事部、財政部《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全國有984個縣、市、區納入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每月津貼標準分別為:
一類區65元,二類區120元,三類區215元,四類區370元,五類區640元,六類區950元),按月發放。具體標準由省項目辦與本省財政廳聯系后做相關解釋。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志愿者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統一撥付至志愿者所持銀行卡中。
根據2009年4月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的《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共青團中央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已列入《通知》規定范圍。
各省(區、市)團委及西部計劃項目辦要根據《通知》第三條和第八條的規定,商地方政府財政等部門協調解決,確保文件精神落到實處。志愿者所在服務縣、服務單位要切實關心愛護志愿者,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有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志愿者適當補助。
2、志愿者保險費用。志愿者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保,保費為每人350元。
3、志愿者體檢費。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全國項目辦在志愿者到崗后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100%一次性撥付給招募省項目辦,由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4、其它經費。各級項目辦要積極爭取在同級財政安排的專項工作經費中,列支培訓、項目管理工作經費。服務縣項目辦應結合實際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將西部計劃納入當地年度重點工作范圍,并將管理經費列入同級地方財政預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西部志愿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西部計劃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