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燈的情況下跟著前車直接行駛通過,也是屬于闖紅燈的行為。只要在紅燈后越過停止線繼續(xù)行駛的行為,都屬于闖紅燈。闖紅燈會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xù)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wǎng)——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