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經營場地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正副本,已年審過的前置許可證,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上年度四季度財務報表,每年1-6月以前,年檢是免費的
2015年企業年檢已改為網上企業年報。不收取任何費用,納稅人自行在網上申報公示即可。具體公示流程如下:
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所在省),點擊企業聯絡員備案。填好表打印出來加蓋公章提交至所在區域工商部門,工商部門會反饋一個登錄密碼,最后在公示系統里面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輸入登錄密碼,填好里面報表的內容提交便完成公示。
擴展資料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6號)的精神,對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了審定,經全國治理“三亂”領導小組同意,現就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企業注冊登記費按《企業注冊登記收費標準及其心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一)執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代表政府對企業法人(包括公司)注冊登記公告,不另收公告費。
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按《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二)執行。
三,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按《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三)執行。
四,集市貿易市場管理費按《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四)執行。
五,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按《個體工商管理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五)執行。
六,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按《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附件六)執行。
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向當事人發放經濟合同示范文本時,可收取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證照收費管理的通知》([1990]價費字228號)中規定的工本費核算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局(委員會),財政廳(局)制定收費標準。
八,商標注冊收費,汽車交易市場管理費另文下達。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中央一級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均不得擅自增設新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以本通知為準,凡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一律廢止。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加強收費管理,接受同級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并到指定的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收費票據。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日執行。
附件一:企業注冊登記費收費標準有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收費標準有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三:廣告經營單位注冊登記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四: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五: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六: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附件一:
企業注冊登記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對企業注冊登記費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作如下規定:
一,開業注冊登記費標準
(一)企業法人(包括具備法人條件的私營企業,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下同)開業注冊登記收費,注冊資金總額在一千萬元以下(含一千萬元)的,按注冊資金總額的1‰收取;注冊資金總額超過一千萬元(不含一千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冊資金總額超過一億元(不含一億元)的,超過的部分不再收取。開業登記收費最低款額為五十元。
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包括不具備法人條件的駐營企業,下同),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開業注冊登記費為三百元。
國家核撥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設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開業注冊登記費業為一百元。
籌建企業注冊登記費為五十元。
(二)外商投資企業(包括港澳臺企業和華僑,港澳臺同胞舉辦的合資,合作,獨資企業,下同)開業注冊登記收費,注冊資本總額在一千萬元以下(含一千萬元)的,按注冊資本總額的1‰收取;注冊資本總額超過一千萬元(不含一千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冊資本總額超過一億元(不含一億元)的,超過的部分不再收取。開業注冊登記費最低款額為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