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是最輕微損壞,只要那上面的有效期和車輛的識別代碼能看清,就沒問題。
2、如果損壞到標志看不清,就再去車管所重新申請,換一張。
處理車輛年檢標志損壞的方法:
1、損壞程度是上面的有效期和車輛的識別代碼還能看清,就基本沒問題,等到第二年年審再更換就行。
2、損壞到連年檢標志的字樣看不清了,就需要再去車管所重新申請換張即可。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