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初次辦理身份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帶準備的資料(戶口本)至戶籍地派出所現場遞交資料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辦理條件居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居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2、進行資料審核、采集申領人照片。派出所工作人員以申領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為查詢項調取人口信息及照片進行審核,無誤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統現場采集申領人照片;自帶照片需提供二張符合“二代證”制作標準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統照片掃描功能掃描到人口信息數據庫中與申領人信息連接。
3、采集申領人指紋。申領人需在指紋采集器上錄入手指全部指紋信息,派出所工作人員將采集的指紋信息掃描到人口信息數據庫中與申領人信息連接。
4、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并留下聯系電話。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領,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
5、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發證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后,在60日內將新證發至公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