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過期后,可以申請補辦。
補辦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
3、《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
補辦條件 ?:
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申報資料:?
1、建設單位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補辦申請報告(原件,一式一份,擬留件);
2、刊登遺失申明的當日報紙(原件);
3、企業法人工商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他人申報手續的還應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可能條件下提供)。
擴展資料: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區別
1、法律定義:
《用地規劃許可證》是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
《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
2、行政主體不同:
《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
《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
3、內容作用不同:
《用地規劃許可證》主要規劃的是大的方向的要點,比如地皮的用途,廠房還是住宅,綠化多少等。拿到此證之后才能領取土地使用證,才可以讓設計院畫圖紙。
《工程規劃許可證》要在圖紙設計完之后,報送規劃局審批,才能領取。是針對工程提出的更加具體的事項,比如層高,面積,主體結構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