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想獲得大學成績單有兩種途徑:
第一,你可以去你畢業的學校教務處說明情況,申請打印成績單,同時還需要加蓋你學校檔案館公章或者教務處的公章。
第二,你也可以向檔案所在的當地人才市場或者單位人事部門索取個人檔案里的成績單原件,進行復印后加蓋你檔案保管部門單位的公章。
一般情況都需要本人自行辦理,你也可以辦理前先給相關部門致電咨詢是否允許代辦。
擴展資料:
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全國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試行辦法》,畢業證書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包括實踐環節、畢業綜合考核、畢業論文答辯)考試及格的應考者,持本人準考證和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的合格證書,到所在地、市自學考試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考試機關”)申辦理畢業手續。由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的應考者,須持本省考試管理中心開具的收到考籍檔案證明信。申辦本科畢業手續的應考者,還須持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并一同在復印件上簽名,蓋上地、市考試機關公章,以便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使用。符合免考課程條件的應考者,在申辦畢業手續時,還須向地、市考試機關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相應的成績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經地、市考試機關經辦人審驗后,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地、市考試機關公章,以便省上審查畢業手續中使用。
第二條應考者申辦畢業手續的時間,為每年上半年六月中旬,下半年十二月中旬(指長線考試各專業)。省考試管理中心在七月或元月上旬只對地、市考試機關報送的畢業生材料進行復查,審定辦理畢業證書。一般不直接為應考者辦理畢業證書。
第三條各地、市考試機關對申請辦理畢業手續的應考者準考證和全部課程合格證,依據專業考試計劃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后登記造冊,發給《畢業生登記和簽定表》一份。
第四條填寫《畢業生登記和簽定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畢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