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例如:
1、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常見事故中“五大傷害”的其中一種,指由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物體打擊會對建筑工作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容易砸傷,甚至出現生命危險。特別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
2、車輛傷害事故是由運動中的機動車輛和運輸、斜井提升機械引起傷害的事故。
3、機械傷害事故主要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形式的傷害。各類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履帶等)和往復運動部分都有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4、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日常起重作業中,脫鉤砸人,鋼絲繩斷裂抽人,移動吊物撞人,滑車砸人以及傾翻事故,墜落事故,提升設備過卷揚事故,起重設備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體觸電等。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1、儲油罐倒塌事故
2013年1月31日凌晨,江蘇省泰州市某過船港務油罐區發出一陣巨大的轟鳴聲,伴隨著轟鳴聲的是儲量為7000噸的儲油罐T804號轟然坍塌,罐內儲存的油品一瞬間傾瀉而出,當場造成2死3傷的重大安全事故;在倒塌儲油罐的強勁沖擊波之下,周圍的4個儲油罐和港務區墻體也造成不同程度的移位和傾倒。
2、大型塔吊踏步板斷裂倒塌
2012 年6 月15 日晚上, 江蘇省泰州市某施工工地發生一起起重傷害重大事故,造成一人當場死亡。
當時,塔吊安裝單位作業人員進行QTZ63-Ⅱ型塔機頂升作業,在進行第二節標準節的第一步頂升時,當液壓系統頂升油缸將塔機外套架及上部頂起高度約1米左右,標準節的踏步板突然撕裂,塔機外套及上部結構下墜,在巨大沖擊力作用下,平衡臂失穩折彎砸向塔身,砸中作業人員,造成傷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