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涵蓋范圍不同
1、安全工程師的涵蓋范圍是對生產經營單位和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核、評估、驗收工作,屬于國家安監局。
2、消防工程師的涵蓋范圍是對所有單位和建筑物消防安全建設的檢查和設計,擁有審批權和執法權,屬于公安部消防局。
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消防工程師分為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二、就業方向不同
1、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
(2)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
(3)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火災事故技術分析;
(6)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層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2、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1)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檢測檢驗、建設項目的安全評估、危害辨識或危險評價等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核所在單位上報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報告。
(3)參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并簽署意見。
(4)參與重大危險源檢查、評估、監控,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和登記建檔工作。
(5)參與編制安全規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的建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