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別:
(1)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而經銷商主要面對終端客戶。分銷商承擔壓貨風險,相當于產品方的物流倉庫,需要很大資金的底盤,各經銷商從分銷商的拿貨價一般較固定,可根據情況享受不同的帳期;經銷商通過在廠方的備案,如銷售到一定量,可以從廠方拿到返點,而增強他們成為經銷商的積極性。
(2)制造商授權與否不同:分銷商獲得制造商的正式授權,一般可以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雖然能夠在制造商處購買產品,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3)分銷商不承擔推廣品牌的義務,而經銷商需要。
2、經銷商是指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制造商的產品/服務),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分銷商是公司與用戶長期、穩定、合作、共贏的營銷戰略,已形成完善的線上和線下銷售平臺,用真誠的態度為用戶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