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丟失可以到原來報考的測試站申請補辦。補辦程序:
1、自己寫一份《補辦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申請》,寫明本人姓名、學校、身份號,何時何地丟失,在哪里報名測試,申請補辦證書等。
2、到報考測試站當地的市級以上官方報紙登報發一則證書丟失告示。
3、測試站老師查找你得原始成績記錄登記(機測的直接打印測試網上的信息),并打印或復印出你的成績單,然后在你的申請上簽寫“情況屬實”,再蓋上測試站的公章。
4、你那上申請、測試成績記錄單,并帶上你得身份證到新疆自治區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他們負責普通話測試的部門辦理補辦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