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保安并不需要扣押身份證的,無論是我國的任何工作單位均不可以任何理由扣押員工的財物(包括身份證件),扣押員工的財物屬于違法行為。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身份證件應屬員工的個人財產,該單位予以扣押的身份證件應該當依法返還給該員工,經過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后依舊不退換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給予該單位處罰。
擴展資料
保安的主要職責
中國保安行業的傳統業務范圍主要有門衛、守護、巡邏、營業性文體活動的安全服務、武裝押運、道路交通協管、特殊性安全服務、保安器材營銷、保安咨詢、承接安防工程和建立安防系統、社會性保安服務等。
在改革的背景下,保安服務業已朝著物業小區、中小學、大型活動保衛、停車場看護、海上等新的服務領域延伸,保安服務企業也決計參與娛樂場所及網吧等特種行業單位、劇毒爆炸等危險品配送領域、企業事業單位、各類學校、物業小區、金融領域、停車場、保安技防等行業拓展;
轉變經營理念、拓寬服務領域,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城市大力發展保安服務業的產業化策略。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百度百科-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