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政府職工指我國機關中的干部和工人在內的所有在職人員。
政府職員即國家公務員,包括政府機關中所有非領導職務在內的工作人員。
政府雇員是非正式的聘用人員,往往是腦力勞動者或白領。
臨聘工是非正式的聘用人員,往往是體力勞動或簡單勞動者。
2.人員特點:
政府職工是機關中的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行政或業務工作人員。
政府職員享有編制,有很好的福利體系,社會地位較高,工作穩定有保障。
政府雇員是指政府機關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從社會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經貿、城建、規劃、信息、外語及高新技術等方面的專門人才。
臨聘工是指因崗位或其他需要臨時用人,聘請的暫時性的職員,并通過與員工簽訂臨時聘用合同形成勞動協議,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員工。
3.人員從屬性上:
政府職工是與用人機關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政府職員指依法履行國家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責工資福利。
政府雇員不占用行政編制,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完全按契約化管理,只從事某項專業性工作。
臨聘工是非正式的聘用人員,不占用行政編制,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政府雇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臨時聘用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職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