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土地征收應報有權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征地。具體事宜請與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咨詢。預征土地就是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由縣(市)政府或者經濟開發區,甚至是鄉鎮政府作為征地主體,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土地預征協議”,并按約定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款。1995年,國務院《關于做好1995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中發〔1995〕6號)就已明確提出,今后不準搞“土地預征”。
如何判斷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1、身為被拆遷人,你應當參與的程序有哪些?土地征收報批前部分階段、實施征收決定和制定安置補償方案階段都需要你的參與。征收人在上述階段都通知你參與了嗎?如果沒有被通知參與,那么征收程序就是違法的。
2、國土資源部門有告知過你被征收的土地相關信息嗎?在征地依法報批前,本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履行如下程序: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國土資源部門有將上述信息告知過你嗎?如果沒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違法的。
3、你簽過這樣的調查表嗎?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會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調查結果(預征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規格)等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并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后簽字。你簽過這樣的調查表嗎?如果沒有簽過,那么征收程序就是違法的。
4、國土資源部門有告知過你申請聽證的權利嗎?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你被告知過申請聽證的權利嗎?如果沒有被告知,那么征收程序就是違法的。
5、你見過這樣的征地公告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用土地公告,并負責具體實施。
6、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聽取過你的意見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程序中,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給你表達意見的機會嗎?如果沒有,那么征收程序就是違法的。
7、最后征收程序就是被拆遷人與征收單位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了,你家房子被拆除前,有簽署補償協議嗎?征地單位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商簽訂書面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如果征收單位未與你簽訂補償協議,就拆除了你的房子,那么征收程序就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