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日身份證號碼改成18位的,?第一代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均有18位的。 ? ? ?
國務院決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國建立和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
公民身份號碼按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由18位數字組成:前6位為行政區劃代碼,第7至14位為出生日期碼,第15至17位為順序碼,第18位為校驗碼。
1984年4月6日,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頒發居民身份證若干問題請示的通知,同時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
自此,我國通過實施居民身份證制度,揭開了居民戶口證件化管理的序幕,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為聚酯薄膜密封、單頁卡式,15位編碼,最初發放的有一大批身份證是用手工填寫的。
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藏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擴展資料 ? ??
國務院關于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的決定
建立和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是國家加強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建設,也是實現社會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對于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方便群眾生活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為此,國務院決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國建立和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
1、公民身份號碼按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由18位數字組成:前6位為行政區劃代碼,第7至14位為出生日期碼,第15至17位為順序碼,第18位為校驗碼。?
2、公民身份號碼是國家為每個公民從出生之日起編定的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將在我國公民辦理涉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權益事務方面廣泛使用。公安部負責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和推廣應用工作要給予必要的支持。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提供工作保障,搞好宣傳教育,精心組織實施。
公安機關要依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9〕91號),認真做好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使用和管理工作。
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民政、司法、人事、信息產業、衛生、工商、稅務、金融、證券、保險、民航等公民身份號碼使用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中心-國務院關于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