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由公安部組織成立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提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建議,由人社部會同公安部共同確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擴展資料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者,可或者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者,可或者由當地人事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共同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當地區范圍內有效。《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有效期沒有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注冊消防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