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紅燈是扣6分,第一次200元,二次闖紅燈罰300元,第三次罰款1000元,5倍以上的,除罰款外,每次征收的臨時懸掛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如果您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除將被深圳交警扣留駕駛證外,還要到交警部門接受為期7天的交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取回駕駛證。
駕駛機動車不按信號燈規定通行的,罰款500元,一年內有欠款行為三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每次罰款1000元,從第五次每次起除罰款外并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除依法處罰外,還應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地點接受6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申請程序和記滿12分申請教育的程序一樣。
擴展資料:
駕駛扣6分的情況: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