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
直向左轉是紅燈,你的整個身體都在左轉,計算停車線喲,這樣的網上,會有三點,如果繼續往對面走,一定會有六點。
1.綠色信號:綠色信號是允許的信號。根據《交通安全法》的實施規定,當綠燈亮時,車輛和行人被允許通行,但車輛在轉彎時不允許妨礙允許的交通和行人通行。
2.紅燈信號:絕對禁止紅燈信號。紅燈亮時,禁止通行。右轉彎車輛可以在不妨礙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使用。紅燈信號是具有強制性含義的禁止信號。當遇到這個信號時,被禁止的車輛必須停在停車線上。當汽車等待放行時,禁止熄火,禁止駕駛門,所有類型的司機不得離開車輛。自行車不準在拐角處轉彎,不準右轉彎。
3.黃色燈信號:當黃色燈打開時,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黃色光信號的含義介于綠色信號和紅光信號之間。當黃色燈打開時,司機和行人被警告說時間已經過了,紅燈應該轉換為紅燈。車輛應停在停車線后,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然而,如果車輛太靠近停車線,車輛可能會繼續通過。已經在人行橫道上的行人應該看到車,或者盡快通過,或者原地不動,或者回到原來的地方。
4.閃光警告燈:連續閃動黃燈時,注意車輛和行人過路時,確保安全后經過。路燈沒有起到引導和交換控制的作用,有的懸在路上,有的只是在夜間的紅綠燈后停止使用黃燈和閃光,提醒車輛,行人過馬路,小心駕駛,小心謹慎,安全通行。在十字路口、車流和行人上閃爍警燈,即遵守保證安全的原則,同時也要遵守交通信號燈或交通標志控制交匯處的交通規則。
5.方向指示燈:方向燈是指示汽車方向的一種特殊信號燈。它由一個不同的箭頭指示,指示汽車是直的,左或右。它由紅色、黃色和綠色的箭頭組成。
6.《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意味著沒有交通,綠燈放行,黃色的燈是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實施條例》第38條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實施條例》關于紅色和黃色燈的含義、機動車信號和非機動車信號的規定:
(1)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阻攔允許的直接交通和行人;
(2)黃色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無機動車信號和行人標志的情況下,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進行交通。右轉車輛可在不妨礙車輛或行人通行的情況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