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的提前出來的。強戒毒需要年滿2年才能釋放。
根據《國務院關于強制戒毒辦法》第六條: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強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見。
報原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批準,延長強制戒毒期限;但是,實際執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計算不超過一年。
第七條:戒毒人員對強制戒毒決定和延長強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的規定申請復議。
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戒毒人員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展資料:戒毒要點:
1、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堅強的意志。
2、要到正規戒毒機構戒毒,或是要有專業的醫生進行指導戒毒。
3、要服從醫務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治療。
4、醫治人員可因人而異,采取相應地藥品來對癥輔助治療措施。如適當選用一些非麻醉性鎮痛藥,嘔吐嚴重者給止吐藥,失眠嚴重者用安眠藥,焦慮不安者選用抗焦慮藥,便秘選用潤腸通便藥等。
5、在服用戒斷藥品時要嚴格尊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