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與法學方法的區(qū)別有研究主體不同、研究對象不同以及研究的目的不同三個區(qū)別。第一,研究的主體不同。法學方法是專門研究法律的人員所進行的活動。??
法律方法一般是律師等法律職業(yè)者進行的活動。
第二,研究的對象不同。
法學方法論著重于研究法學的邏輯、模式、立場正確性等問題進行分析。
法律方法是就法律適用過程進行科學說明,某個案件所適用法律適用進行科學說明,確定個案中法律適用技術的是否合理以及正確。
第三,研究的目的不同。法學方法是為研究新法律、法律是否可靠其追求的是所進行的手段采擇及路徑設計,其追求的目標就是法學的獨立和其科學性。
法律方法論并不以研究新法律、法律是否可靠為基礎,它主要是用來證明案例裁判的正當性。
參考資料:
法律方法-百度百科
法學方法論-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