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時間 調查時間是指調查資料的所屬時間。如果所要調查的是時期現象,就要明確規定登記從何時起到何時止的資料,若調查的是時點現象,要明確規定統一的標準調查時點。
調查期限 調查期限是指從調查工作開始到結束的時間,一般是指進行調查登記工作的時間。
在某些專項調查中,它包括從調查方案設計到提交調查報告的整個工作時間。為了提高統計資料的時效性,在可能的情況下,調查期限盡可能縮短。規定調查期限的目的是使調查工作能及時開展、按時完成。
例如某管理局要求所屬企業在2007年1月10上報2006年產成品庫存資料,調查時間是標準時間2006年12月31日。調查期限是10天。
擴展資料:
統計調查亦稱“統計觀察”。有組織地搜集各種統計資料的工作。明確調查的目的,確定調查對象和調查表,規定調查時間和地點等,是統計資料整理和分析的前提。
按調查的組織方式,可分為定期統計報表和專門調查;按調查對象的范圍,可分為全面調查(對調查對象的全部單位進行登記)和非全面調查(包括重點調查、抽樣調查和典型調查);
按調查時間的連續性,可分為經常性調查和一次性調查;按取得調查資料的具體方式,可分為報告法、直接觀察法和采訪法等。
應根據調查對象特點制定調查方案,如實反映,確保統計資料準確、全面。
統計調查是根據調查的目的與要求,運用科學的調查方法,有計劃、有組織地搜集數據信息資料的統計工作過程。根據組織統計調查的機構不同,統計調查項目分為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三類。
普查
定義:為特定目的而專門組織的一次性全面調查。 對統計總體的全部單位進行調查以搜集統計資料的工作。普查資料常被用來說明現象在一定時點上的全面情況。
如人口普查就是對全國人口一一進行調查登記,規定某個特定時點(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作為全國統一的統計時點,以反映有關人口的自然和社會的各類特征。
意義:普查可以摸清一個國家的國情、國力,特別是可以了解與掌握人力、財力、物資資源狀況,為國家制定長遠規劃與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因此它是一種全面調查,具有資料包括的范圍全面、詳盡、系統的優點;他是一次性的專門調查,因為普查的工作量大,耗資也多,時間周期較長,一般不宜經常舉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調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