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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構成的兩大部分,語匯形式和語法形式,共同構成語言。語匯形式涵蓋了語言中的所有實詞與固定短語,而語法形式則涉及語序、虛詞、形態、重音、語調等。通過語匯形式傳達的語義稱為“詞匯意義”,通過語法形式表達的語義則被稱為“語法意義”。語言中的每一個單位,包括語素、詞、詞組、句子等,都承載著意義,這些意義統稱為語義。句子與詞的意義在語言中占有顯著地位。語言形式所表達的意義具有普遍性與個別性、穩定與臨時性的特點。普遍且穩定的意義被稱為“語言意義”,即“語義”,而僅在特定情境、上下文或知識背景下出現的意義則為“語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