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個人是可以辦理網約車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的。
根據《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應當向機動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輛所有人地址所屬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申請表;
(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機動車繳納購置稅的《稅收完稅證明》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四)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合格證;
(五)車輛彩色照片或者照片電子文檔;
(六)車輛所有人為企業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車輛所有人委托網約車平臺公司代為提交申請的,除以上資料外,還應當提供雙方簽訂的有效委托協議。
第十八條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無暴力犯罪記錄;
(四)身體健康;
(五)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六)申領之日前5年內無被吊銷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記錄。
第十九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駕駛員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照第十八條規定的條件核查并按照規定考核后,為符合條件且考核合格的駕駛員,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有效期為6年。
具備巡游出租汽車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最近3年內連續從事運營服務,誠信考核等級均達到AAA級,且符合第十八條規定條件的,經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可以不經過考核直接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在主城區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指定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在主城區以外單一行政區域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擴展資料:
《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設置與巡游出租汽車相同或者相似的車輛外觀顏色和車輛標識;
(二)不得安裝頂燈、空載燈、計價器等巡游出租汽車專用服務設施設備;
(三)網約車車輛安裝的衛星定位裝置與政府監管平臺實現直接對接。
車輛為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應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并具體從事網約車服務。車輛所有人不得將車輛轉租、轉包給其他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政府——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