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已停止辦理暫住證,改為辦理居住證,辦理流程如下:
1、拍照: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申辦人亦可使用身份證的相片回執。)
2、提出申請: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申辦人領取并填寫《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4、領取憑證: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放《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首次申辦居住證,免收費用。
擴展資料:
呼和浩特市居住證申領材料 :
公民申領居住證的,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
(二)本人相片。受理單位可以從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導入申領人相片的,申領人無需提交相片;??
(三)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
(四)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
(五)以連續就讀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