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是用于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單位能證明自己的法人資格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是一種簡明的資格資信證明,出具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公司自己出具證明書蓋章就可以。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是需要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時使用。實際上是證明該人與營業執照中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因為營業執照中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就一個名字,需要進一步増信。
如需用到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時,按照一定格式寫明法定資格代表人姓名、年齡、職務、身份證號等簡單信息并加蓋公司公章,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八)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擴展資料: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